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产品,其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的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1.申请 持证人应向安标国家中心提交变更产品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对变更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申办方案,与持证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 对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与变更相关的差异性技术审查。 4.现场评审 对需进行现场评审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产品检验 对需进行检验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与变更相关的差异性检验。 6.终审、变更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或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换发安全标志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变;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附注] 产品取得安全标志后,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被修订、代替且修订内容涉及重要安全性能时,安标国家中心制定贯标方案并组织实施。 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 (责任编辑:admin) |